发布时间:2024-03-18 17:03:50 来源: 收藏

我想咨询,省政府对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核心区生态移民耕地每年给予3757.5万元补偿资金,这笔资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信标题:

我想咨询,省政府对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核心区生态移民耕地每年给予3757.5万元补偿资金,这笔资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信时间:

2024-03-18 17:03

来 信 人:

林鹿鹿

 来信内容:


相关文件有没有在网上发布?

 

回复部门:

通榆县发改局

回复时间:

2024-03-23 18:16

 回复内容:

一、根据省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函[2014]117号)的要求,通榆县政府制定《通榆县向海国家级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政发[2017]1号)(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17年1月开始实施。《方案》里已详细解读了对核心区移民的土地退耕补偿标准。
    二、方案未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