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通榆县“绿电”园区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竞争性配置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通榆县“绿电”园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吉能新能〔2023〕360号)文件,通榆县获得15万千瓦“绿电”园区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结合园区用电负荷实际,通榆县人民政府本次组织开展“绿电”园区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竞争性配置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申报。
一、基本情况
1 优选方:通榆县人民政府
2 优选服务单位: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东勘院”)
3 项目简介:
通榆县“绿电”园区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根据“绿电”园区内用电负荷项目以及招商引资实际进行开展,为市场化电力交易模式项目(竞价上网)。
4 优选内容:
通榆县“绿电”园区(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建设企业优选
二、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5 申报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如是集团公司,可授权唯一一家下属企业参与申报和项目开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申报,违反相关规定的,申报资料均无效。
6 申报企业要具有开发相应装机规模风电项目的资质条件,具备满足申报装机规模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 申报企业具有一定的风电项目开发业绩:
申报“绿电”园区(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持有风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含在建,按申报单位考核权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资业绩,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优先支持。
8 申报企业已与通榆县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优先支持。
9 申报企业已在通榆县“绿电”园区有相关产业落地或开工建设的,承诺产生用电负荷的,优先支持。
10 申报企业落地产业属于通榆县重点引进的产业类型包括氢能、储能、风机装备制造等,优先支持。
11 申报企业需承诺获取指标后,项目必须在2024年末前具备并网条件。
12 申报企业需承诺或已在通榆县注册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开发项目。
13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内不得擅自进行股权变更和转让,为园区足额供电。如遇不可抗力,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
14 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15 申报企业向东勘院报名参加优选,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后附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文件格式递交邮箱:alexiswl@qq.com;报名截止2024年3月26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16 申报企业向东勘院递交申报资料文件(8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 U盘形式提交),递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800号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3月29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17 优选联系人
单位:通榆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 杭
联系电话:191 0436 3339
单位: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136 2421 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