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1 1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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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估价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城市危房改造安置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危房500户,对房屋价值、附属物价值及其他资产价值的评估工作。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资质和资产评估资质。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同类评估业务报告3份(每年一份);

  5、提交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通榆县实验高中西侧门市南数第一家)。

  联系人:刘宝

  电话:18843696456

 

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