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号公告:通榆县审计局关于通榆县向海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2018年12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按照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榆县2018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通政发〔2018〕5号)要求,通榆县审计局对通榆县向海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审计中发现,通榆县向海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在自筹资金未到位、项目未按期完工等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通榆县向海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正对该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协调,争取使得该项目尽快完成。
三、下步工作
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下步工作中通榆县审计局将持续发挥审计监督在经济发展的作用,督促被审计单位尽快整改。
通榆县审计局
2018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通榆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