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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1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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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九届十一次会议
  7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沈玲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和,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秀芬,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瑞群、邓庆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艳春,副县长张凯,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桦,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街道、乡镇人大工作负责人以及涉及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表决通过了部分市、县代表辞职事项和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补选了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审议通过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通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通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草案)》。
 
  沈玲在主持会议时对县人大常委会上半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做好下半年工作强调,要本着“县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的原则,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加强人大工作有关要求,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重点依法监督,扎实开展“三查(察)”活动,练好代表履职内功,推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围绕县委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期盼的重大事项,依法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坚持创新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积极为代表正常履职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落实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通过调研提升代表建议的精准度,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夯实人大代表家站建设,带领代表更好地以家站为阵地,加强和群众之间的联系,在基层治理和民主法治建设中贡献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