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6-11-03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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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榆县52号小区B组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测绘机构的报名公告

 

为依法推进通榆县52号小区B组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政发﹝2020﹞273号)、《通榆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通政发﹝2019﹞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房屋征收测绘机构报名参选,现将有关报名参选测绘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对通榆县52号小区B组征收范围内房屋、建筑物、附属构筑物开展实地勘测定界、房屋面积测绘、权属现状测绘等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出具真实、准确、合法的测绘成果报告,为本棚改项目征收补偿工作提供测绘技术依据。

二、项目地点

新发街东、碧水东城二期南、第二实验小学北、生态大街西,具体以实际入户测绘范围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

(二)测绘资质等级为乙级(含乙级)以上;

(三)测绘机构无不良信用、无测绘行政处罚记录;

(四)拥有专业测绘技术团队,配备注册测绘师及专职测绘技术人员,具备征收项目测绘仪器设备,具备丰富房屋征收测绘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准确开展现场入户测绘工作,可派驻专职测绘技术人员驻场开展入户测绘、答疑工作;

(五)熟悉本地房地产现状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法规。

四、报名材料:

(一)项目测绘报名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测绘资质证书(须包含不动产测绘业务范围);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拟投入本项目注册测绘师、专职测绘技术人员证书及身份证明;

(六)近三年同类房屋征收测绘业务报告3份(每年一份);

(七)委托办理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评选流程:

(一)报名截止后,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的测绘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测绘机构。

(二)组织符合条件的测绘机构进行评选,依据资质等级、人员专业能力、业绩、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审,最终选定一家测绘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测绘机构应严格遵守测绘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开展测绘工作,对测绘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在测绘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本次项目测绘工作的资格。

(二)本次房屋征收测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由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负责解释和说明。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2日‑11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吉林省通榆县人民路1053号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景阳网吧旁边)

联 系 人:崔国安

联系电话:13596824926

 

 

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6年11月2日

 

初审:崔国安 复审:薛树江 终审: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