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30 1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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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机构调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加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二、职责调整 

  根据《通榆县机构改革方案》、《<通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在2014年“三定”规定和《关于调整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通编发[2017] 140号)文件的基础上,作以下调整: 

  (一)划入原县经济局(县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管理职责 

  (二)划入原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 

  (三)增加盐业执法职责。 

  (四)原三定方案(通政办发【2014】43号)中市场规范管理科、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科等科室不在承担执法职能。 

  三、内设机构调整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 

  (一)设立知识产权管理科,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措施;协调全县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专利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全县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 

  (二)设立价格监管科,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的价格政策,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价格秩序;监督全县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监督明码标价;负责价格查处卷的收集、整理与保管;负责价格监督检查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反馈;负责实施价格举报制度,对个体经营户、超市和集贸市场的价格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设立盐务监管科,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化食盐专营管理措施。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消除碘缺乏病有关知识,接受其对盐业行政执法问题的咨询,解答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统计工作。 

  调整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21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稽查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药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应急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价格监管科、盐务监管科。另设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通榆县开通镇经济开发区爱国路与生态大街交汇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负责人姓名:张洪伟

   联系电话:0436-698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