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18 1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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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档案馆关于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征集公告

  为了丰富馆藏,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阶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个人广泛征集建国前及建国后以来的反映通榆县政治、经济、军队、文化、教育、科学、卫生、宗教、民俗、地理、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建国前通榆县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文书、契约、印模、字画、手迹、奉折、公报、告示、嘉奖状、委任状实物等。 

  2、建国前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电报、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日记、手迹等。 

  3、记述通榆县历史发展的志书、经书、年谱、报纸、期刊、地图、图表、钱币、股票、税票、债券、田契、抵押契、卖身契、当票、粮票等契约和票证;历代编修的各种古书籍;各个历史时期出版或未出版的家谱、族谱、墓志、碑文、实物等。 

  4、反映通榆县各个历史时期界域地形、建制演变、地方风俗、民间工艺、民族宗教、文物古迹等地方特色史料。 

  5、通榆县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资料、工艺流程、代表作品、图片、录音录像等。 

  6、县级以上职务的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证、履历表、发言稿、演讲稿、书信、论文、日记、笔记、证书、奖章、实物和录音录像等。 

  7、曾在通榆生活或原籍在通榆的在事业上有突出成就的专家、作家、艺术家、教育家、企业家、体坛明星、全国及省级劳模、海外侨胞及其它著名人士的生平事迹、照片、手稿、日记、书信、作品、回忆录、传记、书画、录音录像等。 

  8、省级以上领导人来通榆视察工作形成的各类讲话稿、图片、录音录像等。 

  9、反映通榆各个历史时期的具有地方特色和较高技术水平以及获省(部)级以上认定的名优特产品证书等。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凡向通榆县档案馆捐赠的个人,对其所赠档案、文献享有永久优先利用权,通榆县档案馆对捐赠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发放捐赠证书,对其档案资料的利用范围可由捐赠者划定,县档案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2、寄存。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档案资料,可以向县档案馆申请免费寄存代管,代存期间,本馆对所代存的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利用。所有权不变。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诚盼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联系地址:通榆县档案馆(六馆一中心) 

  联系人:李海燕13504364301

  联系人:时光18643643888

  联系人:龙艳13404448522

 

 

初审:李海艳 复审:孙卓 终审:孙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