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收回的公告
(通烟专告〔2024〕第1号)
因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铁西街新兴路(气象局东南),通榆县富和商店,法人孙立华等6位商户(详见附表),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期满,未依法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我局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5月15日,现公告期满。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视为收回,相关法律文书一并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通榆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