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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1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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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玲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7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沈玲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志峰辞去通榆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并分组审议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通榆县人民法院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沈玲在主持会议时对审议通过的几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要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要敢于指出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用支持的思维考虑监督、从支持的角度开展监督、以支持的方式实施监督。要正确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抓住涉及全局的、长远的、根本性的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要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强化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通过会中供职发言和向宪法宣誓等环节,增强被任命人员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二要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审议质量。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和为民意识,提升抓落实、会调研的能力,立足各自工作岗位,谋全局、谋长远、谋创新,做到为民履职、为民发声。让人大监督更有着力点和针对性,切实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和依法监督,不断推动县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三要厚植人民情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自觉在乡村振兴、招商引资、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老城改造、物业管理、民生改善等群众关心热点领域中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参与志愿服务,参与县委中心工作,发挥表率作用,最终形成创新、监督、推动的人大工作闭环,全面推进中心工作向纵深发展。
 
  县人大副主任李和、黄秀芬、王瑞群、邓庆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长仁,县法院院长王桦、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成东、县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