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17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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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禁食野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制定本办法的历史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清理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妥善做好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全县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制定本办法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妥善处理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妥善做好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白城市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
  三、工作过程
  方案确定了退出和补偿范围、补偿主体、补偿标准和处置方法。同时,为了加强对禁食成立了通榆县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核查组、补偿组、处置组、转产转业扶持组、维稳组等5个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了责任分工,为圆满完成我县禁食野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榆县禁食野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