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14 10:47:00
收藏
《通榆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按照要求,我们对《通榆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方面
  2020年10月4日,松原扶余市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共导致18人死亡,1人受伤,三车损坏。
  《通榆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是在松原“10.4”事故发生后,县交安委办公室根据刘鹤副总理10月4日就松原市境内交通事故作出的批示、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对松原扶余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18人死亡作出批示、省长景俊海10月4日批示、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在省政府总值班室信息快报(2020—153)《松原市扶余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6人死亡致12人受伤》上的批示、刘东柏副厅长10月4日在进一步加强 “十一”假期后期交通安保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以及白城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十一”假期后期交通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制定此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总体思路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松原扶余“10·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主要任务方面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我县秋冬季节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以集中治理交通秩序、整改风险隐患路段、严管重点车辆、打击突出违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有效治理改善交通安全秩序,有效整改道路风险隐患点段,有效遏制“三超一疲劳”、酒醉驾等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建立建全保障措施方面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部门务必提高对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视程度,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特别要认识到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的错误思想。要将交通安全纳入党委、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一并硏究部署,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交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建立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长效机制,准确把握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提升事故预防的能力水平,建立风险隐患点问题台账,超前消除风险隐患。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风险隐患点问题台账,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坚决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部门务必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分线分工。要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执行死亡交通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教育、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要在交通安全委员会机制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共治,对重点、疑难、复杂问题,要以召开交通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形式,逐一破解。
  (三)加强督导,强化问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交安委要组织成员单位成立工作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明查暗访,重点督查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机制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风险隐患点排查整治情况等。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月调度检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相关情况在全县通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四)统筹兼顾,强化推进。各部门要继续坚持“疫情防控+”的工作思路,构建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要统筹好专项整治和服务民生工作,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实施护秋保收、服务企业的务实举措,实现两手抓、两不误。要密切关注秋冬季节天气变化,针对团雾、雾霾、雨雪等恶劣天气,建立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救助救援的交通应急保障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榆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