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16 17: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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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湖的公示
  2022年,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水利厅 关于开展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7号)要求,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与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联合对我县规模水体进行详细排查摸底、水质监测,排查出的东湖为我县城区内的黑臭水体。
  此水体治理责任部门定为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至2022年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已完成44%的工作量。目前,通榆县东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和开通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正在进行初步设计评审,开通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与2#泵站至5#泵站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预计8月末开工建设,4#泵站雨水提升工程目前已完成75%。
 
  附件1:2023年东湖水质检测结果
 
通榆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2023年东湖水质检测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