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12 15:04:00
收藏
通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全县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提倡非必要不出门、不上街、不到公共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县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二、全县公路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设施停运。
 
  三、全县除高中外,所有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停课,停止一切线下教学活动。
 
  四、全县所有理发店、美容院、台球厅、麻将馆、棋牌室、洗浴、影院、剧院、饭店、茶馆、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店、游戏厅、网吧、理疗中心、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洗车行、日租房、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五、暂时关闭信访大厅、政务大厅、人社局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处及公园、广场、体育场、早市、夜市、狗市、各类农集贸市场等,禁止广场舞等室外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在建工程项目。
 
  六、全县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全县所有药店暂停销售(含网上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类药品(“一退两抗”药品)。
 
  七、全县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看守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
 
  八、全县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九、保障全县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商店、超市等公共场所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实行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十、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除参与防疫工作的人员之外,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居家办公。
 
  十一、目前,我县商超、集贸市场粮油、果蔬储备等生活物资十分充足,不必抢购囤货,请理性消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我县单位和人员均须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通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