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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4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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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九届十二次会议
  8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沈玲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和,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秀芬,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瑞群、邓庆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艳春,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成东,县监委副主任,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分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署名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沈玲在会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坚定,坚持反腐倡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人大代表都能发自内心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严于律己、勤政廉洁、认真履职。
 

 

  

  沈玲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考虑、谋划和推进,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正确履职行权;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必须为”原则,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为民用权,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敢于发声、敢于斗争,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体系中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务必守牢自身底线,在履职行权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不做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行贿不受贿,不发生任何违法乱纪现象,从我做起擦亮人民代表名片。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