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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0 1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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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检查组来通榆县检查《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6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赉县委书记刘振兴带领执法检查组来通榆县开展《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德明,副市长黄秀清,县人大主任沈玲,县委常委、副县长李长仁,县人大副主任王瑞群及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
 
  刘振兴一行先后深入到通榆县向海乡回民村爱心超市、污水处理站、住宅区以及向海乡复兴村村部等地,实地调研通榆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与爱心超市积分挂钩工作、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垃圾分类、村部建设、村屯绿化、“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等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刘振兴一行首先听取了黄秀清、李长仁及通榆各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纷纷提出意见和建议。
 
  刘振兴对通榆县贯彻实施《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情况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好乡村规划,走出一条符合农村实际发展之路。要加强力量投入,健全完善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建共管合力。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及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提高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激发广大农民内生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要加大执法队伍培训力度,规范执法流程,探索创新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执法人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作用。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持续、有效、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