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9 19:03:55 来源: 收藏

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问题

来信标题:

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问题

来信时间:

2025-10-29 19:03

来 信 人:

孙浩

 来信内容: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兴东三期八号楼二单元供热温度与其他同一供热公司小区温度差距太大,请领导解决,据内部人员透露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没有开炉,截止目前使用的是火电场的不达标的热水,我们交了取暖费为什么不开炉供热,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规,请提供政府相关的批准文件。从供热之日起至开炉供热期间未开炉这段时间请将取暖费折成比例退还给用户。并请贵公司马上开炉供热。

 

回复部门: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5-11-06 17:00

 回复内容:

接到反馈后,通榆县住建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该问题,已联系通榆县鹤翔供热,经调查诉求人反映情况不属实,通榆县鹤翔供热2025年10月13日开栓,2025年10月15日提前供热,不符合退费情况。鹤翔供热接到反馈后第一时间派专人上门测温。经测量,客厅温度为23°,北卧室温度为22.6°,南卧室温度为24°,地面温度为25.6°,达到供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