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政府督促鹏凤小区开发商交物业维修基金
来信标题:
恳请政府督促鹏凤小区开发商交物业维修基金
来信时间:
2025-08-22 10:28
来 信 人:
王
来信内容:
本人为鹏凤小区房主,目前房本已经办下来在手里,想卖房被房管局告知不能过户,原因为鹏凤小区没交物业维修基金,买房当时已经将物业维修交给了开发商,开发商也给出了票据,恳请政府及相关单位督促开发商将物业维修基金交上,解决百姓的急难愁盼!
回复部门: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5-08-26 15:56
回复内容:
鹏凤小区业主A7-8四单元业主诉求,买房时已将维修资金8470 元交给开发商,因开发商没有将维修资金缴存专户,业主房屋买卖无法过户,经调查情况属实,我局已联系开发商要求尽快将收取用户的维修资金交到专户,或退还给用户,由用户交到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开具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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