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9 15:59:13 来源: 收藏

公共资源占为己有

来信标题:

公共资源占为己有

来信时间:

2025-04-29 15:59

来 信 人:

苏公坨乡天利太村村民

 来信内容:


水库周边大量红砖占为己有,使用公共资源盖起大库,村委会有权私自买卖公共资源吗村委会视而不见同流合污,水库以低价强行霸占,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2025.4.29

 

回复部门:

苏公坨乡天利泰村村民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5-05-09 08:00

 回复内容:

2017年5月份,天利泰村履行“六步”工作法,将屯西水库及空闲地(25000m)在全村范围内竞价发包,承包期限30年(2017年5月12日--2047年5月12日),标底价3000元,公示到期后唯有本村村民郑守春竞标,最后由郑守春承包,承包后郑守春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并缴纳承包费3000元。2019年5月份,天利泰村对水库进行挖沟扩宽,实施“一村一景”建设。2021年8月,县社保局出资铺设红砖地面的工程,当时水库承包人郑守春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没有提出异议。
2022年10月份,天利泰村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异地搬迁,90%村民及村民委员会村部已不在本村居住,疏忽对水库投资设施管理,导致存在水库红砖丢失的问题。上访人反映,村民委员会买卖公共资源的问题不存在,村民委员会没有低价发包水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