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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5-11   收藏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通榆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

  建设单位 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

  法人代表 李洪生 联系人 李洪生

  通讯地址 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

  联系电话 13943645000 传真 / 邮编 137200

  建设地点 通榆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内

  建设性质 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及代码 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占地面积(㎡) 2554.25 绿化面积(㎡) --

  总投资(万元) 3559.80 环保投资(万元) 5 投资比例% 0.1

  预期投产日期 2020.12

  1、项目由来

  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由通榆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污水厂负责通榆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共分两期工程,一期工程于2010年正式投入使用,采用“CAST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万m³/d;二期工程于2017年正式投入使用,采用“水解酸化+CAST+深度处理”工艺,新增处理能力为2万m³/d,二期工程扩建后全厂处理能力为3万m³/d。

  由于二期工程配套管网的建成投用,部分工业企业污水纳入造成进水TP指标较高,较原设计进水水质提高较多,NH3-N及TN进水指标也提高较多,造成现有处理工艺难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因此对通榆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已迫在眉睫。

  随着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化,为了解决水资源短缺和有效利用水资源的问题,废水仅限于达标排放是不够的,因此,对现有废水处理工程进行改造并进行中水回用。紫外消毒间的出水,进行中水回用处理,供水至有需要的用户及公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中“三十三、96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可知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为此,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通榆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的大力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2、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通榆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通榆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内,坐标:经度123.122680°,纬度44.829202°。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东侧为农田;南侧为通榆县风电东路与东郊路交汇路口;西侧为通榆县明渠,隔明渠为荒地;北侧为农田;西北侧140m处为工厂厂房。其地理位置及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布详见附图1,大气、噪声监测点位分布示意图详见附图2,土壤监测点位详见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详见附图5,通榆县声功能区划图见附图6。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3559.8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投资。

  4、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为污水处理厂改造部分及中水回用部分。其中污水处理厂改造部分包括:

  (1)新建深度处理间一座,其中包含:

  高密度沉淀池1座,设计规模 3.0 万 m³/d;

  纤维转盘滤池 1 座,设计规模 1.5万 m³/d。

  (2)污泥脱水间新增石灰料仓1座,替换带式压滤机1台。

  (3)原有CAST 生化池增加搅拌器4台。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包括:

  (1)新建清水池一座,有效容积3000m³。

  (2)新建送水泵房1座,设计规模2.0万m³/d。

  (3)新建加氯间1座,设计规模2.0万m³/d。

  热电厂回用管网已建设完毕,故热电厂中水回用管网建设不在本次建设内容内;市政用水由罐车从水鹤接入后回用于市政工程。

  表1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污水处理厂改造部分包括:

  (1)新建深度处理间一座,其中包含:高密度沉淀池1座,设计规模3.0万m³/d;纤维转盘滤池1座,设计规模1.5万m³/d,与原有纤维转盘滤池并联运行,总规模为3万m³/d。

  (2)污泥脱水间新增石灰料仓1座,替换带式压滤机1台。

  (3)原有CAST生化池增加搅拌器4台。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包括:

  (1)新建清水池一座,有效容积3000m³。

  (2)新建送水泵房1座,设计规模2.0万m³/d。

  (3)新建加氯间1座,设计规模2.0万m³/d。

  辅助工程 厂区道路、绿化、通讯及照明工程

  公用工程 给水 本工程现状污水厂内已建成生产和生活共用的给水环网。本次技术改造新建消防给水环网,接入现状厂区给水环网,新建的给水环网上新设地上式消火栓2套以保护新建设施。

  排水 本次技术改造新增道路雨水排水系统维护原方案,设置雨水管,流入明渠排放。新增的放空、排污管道就近接入原设计预留的污水管道接口。

  供电 引自场内既有变压器

  供暖 利用污水处理厂原有电锅炉供暖

  环保工程 各建(构)筑物均防渗处理

  表2  主要新建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技术改造部分

  一 深度处理间(新建) 40m×34m,H=4.5m 座 1

  内含 高密度沉淀池 29.8m×22.4m,H=7.5m 座 1

  纤维转盘滤池 8.8m×7m,H=4.7m 座 1

  二 石灰料仓(基础) 3m×3m,H=1.7m 座 1

  中水回用部分

  三 清水池 40m×20m,H=5m 座 1

  四 吸水井 10m×2m,H=5m 座 1

  五 送水泵站 28m×8m,H=4.5m 座 1

  六 加氯间 12m×8m,H=4.5m 座 1

  污水处理厂既有建(构)筑物占地面积8461.91㎡,新建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554.25㎡。

  5、公用工程

  ⑴给水

  本工程现状污水厂内已建成生产和生活共用的给水环网。本次技术改造新建消防给水环网,接入现状厂区给水环网,新建的给水环网上新设地上式消火栓2套以保护新建设施。

  ⑵排水

  本次技术改造新增道路雨水排水系统维护原方案,设置雨水管,流入明渠排放。新增的放空、排污管道就近接入原设计预留的污水管道接口。

  ⑶供电

  本项目供电引自场内既有变压器。

  ⑷供热

  本项目供热由污水处理厂原有电锅炉提供。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年运行365天,每天24小时。

  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治理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⑴ 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将会产生一定量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300mg/L、BOD5:150mg/L、SS:180mg/L、氨氮:30mg/L,产生量分别为COD:0.0081t、BOD5:0.00405t、SS:0.00648t、氨氮:0.00108t。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 环境空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

  本项目施工期在厂内进行,20~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地区的大气环境带来危害和影响较小。

  ⑶ 声环境

  本项目建设施工工作量较小,机械化程度不高,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且建设期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而且具有局部特性。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可知,施工场界昼间标准为70dB(A),昼间达标距离为20-30m,夜间标准为55dB(A),夜间达标距离为150m。

  ⑷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排放量约为0.5kg/d·人,施工人员按10人计算,施工天数90d,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约为0.45t。

  ②建筑垃圾

  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共105t,包括剩余建筑材料和弃土方,其中剩余的建筑

  材料约10t(主要包括水泥、管材等);弃土方95t。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对于建筑垃圾,首先是按计划和施工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尽量减少余下的物料;一旦有余下的材料,将其有序地存放好,妥善保管,可供周边地区修补道路或建筑使用;弃土方运至通榆县建筑垃圾处理厂综合处理。

  在不采取任何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将新增水土流失量0.038t,流失量较小。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本项目尽量避免雨天和大风天气开挖,如避免不了,开挖的土方临时堆放用苫布遮盖,防止因雨水冲刷或者大风天气造成水土流失。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⑴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厂约1/3的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排放至南霍林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为原有的1/3,由此可见,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热电厂回用部分中水进入通榆县善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通榆县善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本项目东北侧1.2km,通榆县善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拟与2020年7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⑵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矩形面源排放的PmaxTSP值为0.2760%,Cmax为2.4839μg/m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

  采取的治理措施:在安装设备过程中,进行基础减振、安装减振垫,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以减少风管振动,降低噪声,安装消声器。

  项目厂界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污泥产生量增加约47.45t/a(含水率60%),该部分污泥与原有污泥一同暂存在既有污泥暂存间,定期送至通榆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结论与建议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通榆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位于通榆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内,项目总投资额3559.80万元,对出水进行深度处理,中水回用于各工业企业及市政。

  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允许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属鼓励类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环境质量分析

  ⑴地表水

  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HJ2.2-2018),判定评价等级为三级B,故本次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采用通榆县环保局官方网站发布的“2019年通榆县环境质量公报”中结论。2019年,通榆县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全年1-3季度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第4季度水质类别达到了Ⅳ类水体要求。无劣五类超标项目。

  通榆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水体率为75%。

  ⑵环境空气

  根据2019年通榆县环境质量公报可知,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共365天,其中优良天数共331天,总优良率为90.68%,由环境状况公报可见,SO2、NO2、PM10、PM2.5、CO、O3年平均值分别为10.79μg/m³、8.24μg/m³、47.8μg/m³、21.38μg/m³、0.900mg/m³、92.2μg/m³,均达标,即本项目位于达标区,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补充监测各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均达标。通榆县大气环境质量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⑶声环境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说明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⑷地下水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本项目各污染物标准值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其中石油类监测因子未检出,故本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⑸土壤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本项目各污染物结果均达标,污水厂内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表2第二类用地中风险筛选值的标准;周边农田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中6.5<pH<7.5的标准。故本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4、环境影响分析

  ⑴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部分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其他部分经明渠排入南霍林河,废水最大产生量为3万m³/d(1095万m³/a),中水回用工程设计规模2.0万m³/d(730万m³/a),中水分别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18920-2002)

  标准后回用;其余部分废水排放量为1万m³/d(365万m³/a),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放至南霍林河。远期污染物排放量削减为原有的排放量的1/3,COD、NH3-N排放削减量分别是365t/a和36.5t/a,有效的减轻了受纳水体的纳污负担,项目正效益明显,由此可见,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本项目石灰采用全封闭式进仓方式,用车载气泵将其打入石灰储罐内。项目设置石灰储罐1个,石灰储罐自带一台滤筒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5%),处理后尾气通过罐顶排气口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对产噪设备进行隔音减振及软连接处理,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三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次增设的高密度沉淀池有效的缩短了絮凝沉淀工艺所花费的时间及处理效率,经高密度沉淀池处理后污水处理厂尾水SS出水浓度可稳定维持在5mg/l,故污泥产生量增加约47.45t/a(含水率60%),该部分污泥与原有污泥一同送至通榆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⑸地下水

  本项目建设本身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的污水厂内各处理池做防渗处理,且污水厂厂区内部进行分区防渗,将固废/危废暂存场所、各类处理池及处理设施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办公及附属设施、厂区道路等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同时加强管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⑹土壤

  本项目排放的污水最终汇入南霍林河,由于南霍林河常年断流无水,目前无水产养殖和养鱼池塘取水口,无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以及鱼虾类产卵场和洄游通道等,同时也无法发挥灌溉功能,项目污水不进行农田灌溉,污水不会进入沟渠或河道外侧农田,不会对两侧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废水对沿线及项目所在地土壤产生影响小。

  5、总量控制

  本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锅炉供热,故不涉及SO2及NOx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本身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处理后的污水部分回用,部分经排污口排出,污水处理总量不变,有2/3的中水经处理后回用,污水排放量削减为原排放量的1/3,污染物排放量削减为原排放量的1/3,由于该部分总量控制指标已申请过,原总量控制指标为COD:456.25t/a;NH3-N:56.88t/a。故本项目无需重新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榆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营运期如能充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综上,在企业采取各项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看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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