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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关于《通榆加亿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年产10m³混凝土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通榆加亿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加亿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年产10m³混凝土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胡家店村。建设性质为扩建,总投资4486.3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44219㎡,建筑面积为15500㎡。拟建项目占地为原东宝风电塔筒厂区,场地内原有建筑均已拆除。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MU5.0)5万m³,ZR空心砌块(MU15.0)5万m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代 章)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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