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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关于《通榆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通榆县污水处理厂: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通榆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内。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总投资3559.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2554.25㎡。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为污水处理厂改造部分及中水回用部分。
1、污水处理厂改造部分包括:(1)新建深度处理间一座,其中包含:高密度沉淀池1座,设计规模 3.0 万 m³/d;纤维转盘滤池 1 座,设计规模 1.5万 m³/d。(2)污泥脱水间新增石灰料仓1座,替换带式压滤机1台。(3)原有CAST 生化池增加搅拌器4台。
2、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包括:(1)新建清水池一座,有效容积3000m³。(2)新建送水泵房1座,设计规模2.0万m³/d。(3)新建加氯间1座,设计规模2.0万m³/d。项目建成后中水回用规模为2万m³/d。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代 章)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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