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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3-26   收藏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人代表 于文忠 联系人 颜景盛

  通讯地址 吉林省通榆县开通镇建设街

  联系电话 13514364449 传真 -- 邮编 137299

  建设地点 通榆县开通镇跃进村西南侧约1公里处(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院内)

  立项

  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及代码 N7729其他污染治理

  占地面积(m2) 160000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1323.8 环保投资(万元) 42.61 投资比例(%) 3.22

  预计投产日期 2020年5月

  1、项目由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区人口也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越来越突出的显现出来。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于2009年8月开始施工,2010年10月竣工,由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设计,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施工。垃圾渗滤液处理主体工艺采用MBR+膜处理工艺,且运行2年后停止运行,垃圾处理厂产生的渗滤液暂存于填埋三区及调节池内。目前,垃圾处理厂调节池及填埋三区内已经积存的渗滤液为10000m3以上,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刻不容缓,为此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在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开展《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本项目为渗滤液处理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参考“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7工业废水处理-其他”,可知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有关规定,受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3月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对现场进行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一并深表感谢!

  3、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⑴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总 投 资:1323.8万元,政府资金提供。

  ⑵ 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情况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内部,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建筑面积903m2。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位于通榆县开通镇跃进村西南侧约1公里处(经度:123.163176°、纬度:44.799165°,即土地证中“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跃进村杨井子敬老院北坨子”),总占地面积为160000m2,占地性质为垃圾处理厂(基础设施用地)。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东侧为林地及农田;厂界南侧为林地;厂界西侧为林地,厂界北侧为农田,距离本厂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侧约900m处的路杨村。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大气、地下水及噪声监测点位分布详见附图2,本项目废水、废气及土壤监测点位分布详见附图3,项目环境现状照片详见附图4。

  ⑶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原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改造,不改变渗滤液处理规模(60t/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pH调节池1座,改建污水处理间1座,改建综合水池1座,新建清水池1座,本项目组成情况详见下表1。

  表1   主要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项目组成 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污水处理间 建筑面积196.56m2、高4m,拆除原有污水间并淘汰污水间内原有MBR+膜工艺渗滤液处理工业设备,新建一个污水处理间,并在其内部新增一套MVR工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 改建

  pH调节池 用于调节渗滤液pH值,容积:60m3(分两格) 新建

  渗滤液提升井 更换原有渗滤液提升井内的提升泵,并设置阀门 改建

  清水池 位于新建污水处理间内部地下,容积1000m3 新建

  辅助工程 综合水池 拆除原有80m3消防水池,新建一座生活及生产区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容积为120m3 改建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用水,废气洗涤塔所用洗涤液配置用纯净水外购解决 新增

  排水 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废气洗涤塔废水及渗滤液处理后出水及浓缩液(不新增量,仅对其进行处理) 新增/处理

  供热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供暖,项目生产用热由电加热提供 依托

  供电 由当地电网,且垃圾厂自备一台临时备用柴油发电机 依托

  环保

  工程 废水 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废气洗涤塔废水回喷至垃圾填埋区域,渗滤液经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清水用于地面洒水降尘、绿化用水及洗车用水 /

  废气 污水处理间、pH调节池、浓缩液池、清水池及原有调节池均采用密封式运行;加强处理设备周围植物绿化程度;污水处理间及附近定期喷洒植物提取除臭剂;渗滤液处理系统自带的废气洗涤塔+15m高排气筒 /

  噪声 采用低噪音设备,设置消声器、减震垫及软性接头等措施 /

  固废 废包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浓缩液回喷至填埋区 /

  6.公用工程

  ⑴ 给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用水,现存渗滤液处理完之前阶段:洗涤塔用水为量约为1t/d(365t/a);现存渗滤液处理完至封场期间:洗涤塔用水为量约为0.8t/d(292t/a);封场后:洗涤塔用水量逐渐减少,洗涤塔用水为纯净水,外购解决,可以满足本项目所需。

  ⑵ 排水

  现存渗滤液处理完之前阶段:

  本项目废气洗涤塔废水产生量约为118.6t/a(每周更换一次),回喷于填埋区;本厂渗滤液产生量为60t/d(21900t/a),渗滤液进入本项目处理系统处理,渗滤液处理后的清水用于垃圾厂地面洒水、洗车及厂界周围绿化,清水产生量为54t/d(19710t/a);渗滤液处理后的浓缩液6t/d(2190t/a),回喷至填埋区。

  现存渗滤液处理完至封场期间:

  本项目废气洗涤塔废水产生量约为100t/a(每周更换一次),回喷于填埋区;本厂渗滤液产生量约为45t/d(16425t/a),渗滤液进入本项目处理系统处理,渗滤液处理后的清水用于垃圾厂地面洒水、洗车及厂界周围绿化,清水产生量为40.5t/d(14782.5t/a);渗滤液处理后的浓缩液4.5t/d(1642.5t/a),回灌至填埋区。

  封场后:

  垃圾厂封场后,渗滤液产生量会逐渐减少,各废水量也会逐渐下降,封场后洗涤塔废水会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出水用于垃圾厂地面洒水、洗车及厂界周围绿化,浓缩液暂存至密闭浓缩液储池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7.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职职员,渗滤液处理系统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评价区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对象,无重要旅游景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控制本项目废水不外排,不加重受纳水体污染程度。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保护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

  控制本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保护项目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合理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26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空气 名称 坐标/m 保护

  目标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址距离/m

  X Y

  路杨村 -600 -4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居民 二级 西南 900

  前青龙泡屯 920 -1000    东南 1300

  跃进村 500 800    东北 1000

  表27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方位 距离/m 供水人口 备注

  开通镇跃进村后青屯供水工程 东北侧 1000 198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⑴MVR工艺介绍

  本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MVR工艺,MVR是蒸汽机械再压缩技术,(mechanical vapor recompression )的简称。该工艺原理为蒸发,蒸发是一个把挥发性组分与非挥发性组分分离的物理过程。MVR蒸发器是重新利用它自身产生的二次蒸汽的能量,从而减少对外界能源的需求的一项节能技术。垃圾渗滤液蒸发处理时,水分从渗滤液中沸出,污染物残留在浓缩液中。所有重金属和无机物以及大部分有机物保留在浓缩液中,只有部分挥发性烃、挥发性有机酸和恶臭气体等污染物会进入蒸汽,可冷凝的有机酸等存在于冷凝液中(即清水中),不可凝的恶臭气体进入洗涤塔洗涤,洗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出,该工艺可以将渗滤液处理至原体积的10%。

  MVR其工作过程是将低温位的蒸汽经压缩机压缩,温度、压力提高,热焓增加,然后进入换热器冷凝,以充分利用蒸汽的潜热。从蒸发器出来的二次蒸汽,经压缩机压缩,压力、温度升高,热焓增加,然后送到蒸发器的加热室当作加热蒸汽使用,使料液维持沸腾状态,而加热蒸汽本身则冷凝成水。这样原来要废弃的蒸汽就得到充分的利用,回收潜热,提高热效率。

  具体工艺流程详见下图:

 

  图2   本项目渗滤液处理工艺及排污节点图

  ⑵洗涤吸收塔原理介绍

  酸碱洗涤工艺是利用臭气成分与化学药液的主要成分间发生不可逆的化学反应,生成新的无臭物质以达到脱臭的目的。将恶臭气体通过洗涤塔用酸碱液喷淋洗涤进行脱臭,通常水洗只能去除可溶或部分微溶于水的恶臭物质,酸洗可去除氨和胺类等碱性恶臭物质,碱洗适于去除硫化氢、低级脂肪酸等恶臭物质。因此,为了彻底去除废气中存在的高浓度恶臭物质HN3和H2S,通常可采用多级化学洗涤方式脱臭。经常采用的化学药剂是硫酸和NaOH溶液等,反应过程如下:

  ①酸洗塔(氨跟硫酸的反应):

  H2SO4+2NH3=2NH4HSO4(氨气与硫酸摩尔比≤1:1时)

  H2SO4+2NH3=(NH4)2SO4(氨气与硫酸摩尔比≥2:1时)

  3H2SO4+2NH3=(NH4)2SO4+NH4HSO4(氨气与硫酸摩尔比1:1与2:1之间时)

  ②碱洗塔(硫化氢与氢氧化钠的反应):

  硫化氢与氢氧化钠等碱作用,生成可溶性硫化钠。当硫化氢过量时,则生成硫氢化钠,硫氢化钠再加碱调整,又转变成硫化钠:

  H2S+2NaOH=Na2S+2H2O

  H2S+NaOH=NaHS+H2O

  NaHS+NaOH=Na2S+H2O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该工程为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工程,总投资1323.8万元,在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内部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建成后可处理垃圾厂渗滤液60t/d。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⑴地表水

  本次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采用2019年通榆县环境质量公报(http://www.tongyu.gov.cn/ztzl/tyhbj/hjzl/202003/t20200305_742781.html)中地表水质量监测结论。2019年,通榆县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全年平均值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水质类别为Ⅲ类,无超标项目。通榆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水质达标率为100%。

  ⑵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达标区,补充监测因子NH3、H2S指标的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本项目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⑶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四周设置的4个监测点中,噪声值昼间在48.6-50.9dB(A)间,夜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37.7-41.9dB(A)间,厂界四周噪声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域。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⑷土壤

  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监测的土壤环境各污染物结果均达标,分别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表2第二类用地中风险筛选值的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08)中筛选值,本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⑸地下水

  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各污染物标准值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其中石油类监测因子未检出,故本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洗涤废塔废水回喷于填埋区 ;渗滤液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清水能够满足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的排放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中城市绿化及车辆冲洗用水水质标准,为节约用水处理后的清水用于垃圾厂地面洒水及洗车用水,处理后的浓缩液回喷于填埋区,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 环境空气

  本项目废气为渗滤液处理及暂存过程产生的,主要为为NH3和H2S,经采取洗涤塔、污水处理间及各类储池均密封处理,且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 声环境

  本工程在主要噪声设备上安装减震垫等基础减振及软连接,个别产噪声较大设备安装消音器或隔声罩、污水处理间封闭、污水处理间墙体内装隔声吸声材料等,同时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设备降噪在10~25dB(A)左右,由此可知,在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投产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 固体废物

  本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和浓缩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或回喷于垃圾场填埋区,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⑸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将污水处理间,调节池、浓缩池等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均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后对周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指标

  本工程废水不外排,故无需申请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生产用热由电加热提供,无新增生活用热,故本项目无需申请废气指标。

  6、综合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选址合理,工程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各类污染物。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该工程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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