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环审字〔2020〕1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饲料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饲料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晓光村,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5511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40000.2㎡,总建筑面积15844.5㎡,项目建成后年产约30万吨猪饲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建设单位必须按承诺书中的各项内容严格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环评单位对环评文件的真实性、规范性、准确性等负责,并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各种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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