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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华能通榆200万千瓦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一期20万千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发布时间: 2019-12-28   收藏

  通环审字〔2019〕74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华能通榆200万千瓦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一期20万千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华能通榆200万千瓦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一期20万千瓦)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境内开通镇、什花道乡和八面乡,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33592.23万元。占地面积为364038m2项目本期安装63台单机容量3.2M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台限发至1.6MW)共20万kW,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配套安装单台容量3.52MVA的欧式箱式变压器63台(其中一台限发至1.6MW),项目本期配套建设1座220/35kV升压站,在升压站内安装1台220/35kV主变压器,容量200MVA项目永久征地总面积为364038m2,其中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升压站、升压站道路及集电线路等永久占地面积为57138m2,占地类型主要为未利用地(48694m2)及农业用地(8444m2,不属于基本农田基本草原).检修道路长55.8km,路面宽4.5m,占地面积306900m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从生态环境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因该项目风电场检修道路长55.8km,占地面积大地类复杂且属于长期租用,检修道路应在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的行政许可后方可建设。 

  3、工程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生态恢复措施做生态恢复工作。 

  4、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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