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环审字〔2019〕73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吉林省白城市风电平价上网基地示范项目华能通榆良井子风电场(400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省白城市风电平价上网基地示范项目华能通榆良井子风电场(400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良井子畜牧场,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62799.33万元。总占地面积为62170m2。项目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为400MW,拟安装111台单机容量 3.6MW的风电机组,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228288.29M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3073.79h,容量系数为0.3508;风电场同时设计建设220/35kV户外式升压站1座,安装2台200MVA主变压器,拟通过220kV线路接入500kV昌盛变电站,同时建设升压站进站道路60m、风电场进场道路25m、风电场检修道路166.76km。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从生态环境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因该项目风电场检修道路166.76km,占地面积大地类复杂且属于长期租用,检修道路应在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的行政许可后方可建设。
3、工程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生态恢复措施做生态恢复工作。
4、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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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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