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电话:0436-4222396
  • 电子邮箱:TYSTHJFJ@163.com
  • 邮编:137200
  •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政务公开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松通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沥青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发布时间: 2019-08-22   收藏

 通环审字〔2019〕45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松通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沥青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松通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沥青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永和村113县道西侧。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305万元,依托原有厂区、厂房及生产设备。本次建设性质为新建(补办)。项目占地面积为7500㎡,安装1套RAP-5000型沥青拌和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沥青混合料133589吨。该项目年运行200天。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8月22日

上一篇: 通榆县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 下一篇: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松通公路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