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通环责停字〔2018〕001号
通榆县金鹏木材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822MA14C18F4C
地址:通榆县边昭镇佟家店村
法定代表人:刘士光
我局于2018年1月24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从事木材加工,在喷漆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污染防治设施。
以上事实,有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执法影像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你单位停产整治,停产整治的期限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至违法行为改正之日止。
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立即整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你单位完成整改任务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改信息社会公开情况,报我局备案,并提交监测报告以及整改期间生产用电量、用水量、主要产品产量与整改前的对比情况等材料。停产整治决定自报我局备案之日起解除。
我局将依法对你单位履行停产整治措施的情况实施后督察,并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
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通榆县人民政府或者白城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通榆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杨春林 王达 电话:0436-4240174
执法人员:杨春林 执法证号:G04230012
执法人员:王达 执法证号:G04230019
地址:通榆开发区敬业路与生态大街交汇处 邮编:137200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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