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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关于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风电部分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5〕71号)

发布时间: 2025-05-20   收藏
通榆湘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风电部分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已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5039.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通榆县新华镇新林村北侧约1.6km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22°51′29.630″,北纬44°29′23.930″。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升压站西南侧1370m处的西井沿。项目新建户外式220kV升压站1座。升压站内安装1台容量为120MVA主变压器。配套1组无功补偿装置,1个220kV出线间隔。预留一台主变位置,考虑远期100MW容量。升压站35kV进线设计为地埋电缆形式,进线4回。出线以1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昌盛变220kV侧,外接输电线路需另履行环评手续。升压站永久占地面积8550m2,临时占地面积约2000m2。项目占地现状为旱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为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风电部分的配套工程,用地包含在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风电部分占地范围内。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表土剥离(剥离厚度30cm)应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集中堆存,并覆盖毡布,四周设置编织袋挡土墙;剥离表土用于主体工程临时占用的农田复垦及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产生的土石方集中堆置于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采用密目网遮盖;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将施工区域严格控制在永久征地范围内。运营期应根据电气设计需要,升压站站区内变电区采用碎石铺设,对石头厚度及粒径均有相应要求;其他区域及站内道路采用地面硬化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时应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增湿,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或到指定地点堆放;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建筑材料、砂石料等的装卸作业,砂石料露天堆放需加盖防雨布;建筑材料(泥砂等)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控制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的车速,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燃油机械尽量使用含硫率低的清洁柴油;控制施工车辆的数量,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如限载、限速等。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避免夜间施工,并在施工中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静压打桩锤;限制老、旧施工机械数量,及时维修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分时段地限制车流量及车速。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的主变设备和无功补偿装置,在主变压器与北侧实体围墙间增设隔声屏障,无功补偿装置东侧实体围墙加高,加强设备的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中的废金属等卖给废品回收站、其他不能利用的部分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运营期废变压器油由主变下方集油围堰收容后依靠重力进入事故油池暂存,废蓄电池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均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建1座50m3事故油池,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进行基础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贮存池要求。在主变下方建设集油围堰,通过管道连接事故油池,确保事故油能依靠自身重力流入事故油池。  
  (七)严格落实电磁环境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布置设计考虑进出线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周围电磁环境;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确保工程投运后,升压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限值要求。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升压站所有电气设备均有可靠接地,事故油池必须进行油污清理、加强安全防护,主变及事故油池须定期维护和检查。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规定,在主变压器道路四周设室外消火栓,并在主变附近放置磷酸铵盐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及设置消防砂作为主变消防设施。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接到此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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