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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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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风电吉林白城通榆什花道10万千瓦绿电园区风电项目升压站项目 |
白城市通榆县什花道乡 |
中船风电新能源投资(通榆)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中船风电吉林白城通榆什花道10万千瓦绿电园区风电项目的配套工程,在中船风电吉林白城通榆什花道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 220kV升压站内 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该升压站尚未建设,待升压站建设完成后对该升压站进行主变及配电装置安装、调试,不涉及土建工程,主变及配电装置利用现有基础。项目拟安装1台容量为120MVA的主变压器,新增1回主变出线间隔。新增1段35kV母线,包含:35kV主变进线1回,35kV集电线路4回,35kV接地变压器1回,PT及消协装置1回,无功补偿1回,共8个间隔。新增1套±30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本项目不包含220kV 线路送出工程。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场地控制在升压站现有围墙内;施工机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严禁随意开挖土方,施工材料堆场采取拦挡和苫盖防护;采取利用施工用站区现有排水管线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 运营期加强管理,设置电磁防护措施,升压站站区内变电区采用碎石铺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控制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的车速;使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车辆及机械。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升压站现有化粪池定期外运至通榆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同时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经过村庄时,控制车速,严禁鸣笛、超载超速,禁止夜间运输。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电气设备;采用独立减振基础;围墙隔声;合理布局,在满足升压站内电气布局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主变与厂界的距离。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场内指定的垃圾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主变事故状态下需排油时,经主变下部的挡油池排至事故油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变压器下设置挡油池,挡油池内铺洁净卵石,围堰高出地面0.2m。升压站内设有1座有效容积为78m3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渗透系数≤10-10cm/s。挡油池与事故油池之间通过排油管道连通。 (7)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布置设计考虑进出线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合理布局,在满足升压站内电气布局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主变与厂界的距离;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周围电磁环境;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确保工程投运后,升压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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