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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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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亿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白城市通榆县瞻榆镇四明村 |
吉林省亿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体工程为1座混凝土搅拌站,辅助工程包括1个办公室、1个员工休息室,储运工程包括3个水泥储罐、1个粉煤灰储罐、4个减水剂储罐、1个三级沉淀池、1个防渗旱厕、1个原料堆场,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0m2,占地性 质属于临时占地,临时占地时间为2年,占用地类为未利用地。厂区原为牲畜交易市场,目前场地内已清空,闲置一个交易市场办公用房。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预计年产商品混凝土15万t。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暂放于生产车间,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加强通风,要求焊接工人技术熟练,减少焊接时间。运营期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储罐粉尘经罐顶自带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罐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转运、装卸粉尘采取雾化喷头洒水降尘,四面设置高于堆场1m的围挡,苫布遮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砂水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采取在各产噪设备上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同时风机加装消声器,加隔音罩以及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物、废钢料、废石料、建筑垃圾等废物,可回收垃圾外卖至废品回收站,建筑垃圾外售给建筑公司回收。 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水泥、粉煤灰储罐和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砂水分离固体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用于道路铺设。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维修减水剂罐防止泄漏,减水剂罐区内设置半径为2m,高为1m的围堰作为泄漏收集装置,容积为12.56m3。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以及减水剂储罐区均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材料为防渗水泥,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K≤1×10-7cm/s。除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和减水剂储罐区外为简单防渗区,其余厂区需进行一般地面硬化,硬化面积为12000m2。地面硬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及混凝土材料,场地平整,地面强度和韧性应达到运输道路要求。 (6)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不在大风天进行土石方作业,挖方临时堆存在厂区内时采用苫布遮盖,在降雨天气来临前及时清运,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减少水土流失量。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将占用的临时用地内设备、建筑物、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对其进行恢复。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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