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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吉林省亿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4-08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亿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亿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白城市通榆县瞻榆镇四明村

 

 

 

 

 

吉林省亿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体工程为1座混凝土搅拌站,辅助工程包括1个办公室、1个员工休息室,储运工程包括3个水泥储罐、1个粉煤灰储罐、4个减水剂储罐、1个三级沉淀池、1个防渗旱厕、1个原料堆场,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0m2,占地性

质属于临时占地,临时占地时间为2年,占用地类为未利用地。厂区原为牲畜交易市场,目前场地内已清空,闲置一个交易市场办公用房。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预计年产商品混凝土15t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暂放于生产车间,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加强通风,要求焊接工人技术熟练,减少焊接时间。运营期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储罐粉尘经罐顶自带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罐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转运、装卸粉尘采取雾化喷头洒水降尘,四面设置高于堆场1m的围挡,苫布遮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砂水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采取在各产噪设备上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同时风机加装消声器,加隔音罩以及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物、废钢料、废石料、建筑垃圾等废物,可回收垃圾外卖至废品回收站,建筑垃圾外售给建筑公司回收。

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水泥、粉煤灰储罐和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砂水分离固体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用于道路铺设。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维修减水剂罐防止泄漏,减水剂罐区内设置半径为2m,高为1m的围堰作为泄漏收集装置,容积为12.56m3。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以及减水剂储罐区均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材料为防渗水泥,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K1×10-7cm/s。除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和减水剂储罐区外为简单防渗区,其余厂区需进行一般地面硬化,硬化面积为12000m2。地面硬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及混凝土材料,场地平整,地面强度和韧性应达到运输道路要求。

6)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不在大风天进行土石方作业,挖方临时堆存在厂区内时采用苫布遮盖,在降雨天气来临前及时清运,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减少水土流失量。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将占用的临时用地内设备、建筑物、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对其进行恢复。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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