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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通榆县莹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3-05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榆县莹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榆县莹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

 

 

通榆县兴隆山镇同发牧场场直居民区

 

 

 

 

通榆县莹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座150t/d 烘干塔及一台3t/h 燃生物质热风炉、2座仓库、2个粮囤,并配套建设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厂区占地面积为 26190m2,建筑面积为4500m2,用地性质为住宅。主要产品为成品玉米(烘干后),年生产天数为100天,生产规模为年烘干玉米15000吨,年仓储10000t干粮。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已接受处罚,近两年均处于停产状态,无污染物排放,本次为补办环评手续。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设置边界围护;物料堆存远离敏感目标,并加盖苫布;使用成品混凝土,避免大风天气施工;选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车辆,减速慢行等。运营期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15m 排气筒处理,处理后烟气中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工业炉窑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卸料区加强管理,降低卸粮高度,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烘干塔上部排潮口四周设置防尘罩,筛分机自带纤维过滤袋,及时清理过滤的粉尘;采用密闭型车辆运输、加盖苫布,减速慢行;传送带加罩等。采取上述各项措施后,厂界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仅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做农家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限速、禁鸣。运营期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等设施,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厂区周围进行植树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及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运至村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垃圾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送建筑垃圾场。运营期生活垃圾、回收粉尘及筛分杂质(含轻质飞扬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热风炉灰渣和除尘灰袋装暂存于热风炉间,外卖做肥料。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防渗旱厕采用刚性防渗结构,经混凝土添加剂改性处理,防渗涂层厚度不小于 0.8mm,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0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厂区道路、仓储区域及锅炉房地面均做地面硬化处理。

 

 

吉林省中环征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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