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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通榆六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

发布时间: 2019-12-28   收藏

  通环审字〔2019〕76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通榆六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 

    

  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通榆六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通榆县瞻榆镇良井子畜牧场。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4939.63万元。总占地面积为36585㎡,总建筑面积为36585㎡,包括生产用房、管理用房及沼气工程。项目年存栏母猪0.4万头,年产仔猪10万头。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建设单位必须按承诺书中的各项内容严格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环评单位对环评文件的真实性、规范性、准确性等负责,并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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