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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县凯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9-12-24   收藏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通榆县凯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通榆县凯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赵庆军 联系人 赵庆军
  通讯地址 开通镇城南二道口铁路西(迎新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13833658666 传真 -- 邮编 137100
  建设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城南二道口铁路西(迎新工业园区)
  立项
  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029 其他人造板制造
  占地面积(m2) 3500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万元) 12 投资比例(%) 40
  投产日期 2019年12月
  1.项目由来
  由于国内进年建筑行业的兴起,使得对木板及胶合板等建筑材料需求呈逐年递增之势,通榆县凯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0万元在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城南二道口铁路西(迎新工业园区)建设三聚氰胺板生产项目。本项目已于2019年3月建设完毕,存在未批先建情况,通榆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责令企业停止建设,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企业从通榆县环境保护局责令其停止建设至今未生产,并足额缴纳罚款。项目租用建成厂房作为场地,总占地面积为800m2,项目投产后预计每年生产三聚氰胺贴面板共计250000张;实木拼接板20000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受通榆县凯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通榆县凯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据环保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于“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5.人造板制造中的其他项目类别”,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大力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谢意。
  2.编制依据
  ⑴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8);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8修订);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正);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7.1);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10.26修订);
  ⑩《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
  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⑭《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
  ⑮《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22号);
  ⑯《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23号);
  ⑰《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40号);
  ⑱《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15号)。
  ⑵导则及技术规范
  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③《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⑦《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⑶项目文件及资料
  ①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通榆县凯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书;
  ②建设单位提供其他资料。
  3.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通榆县凯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城南二道口铁路西(迎新工业园区),项目厂界东侧为向海大街,隔路为砂石料厂;南侧为301省道,隔路为空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本项目租用其中一处厂房进行生产活动(详见附图2),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1500m处开通镇。其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企业自筹。
  5.建筑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500m2,建筑面积为3150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厂区内主要建筑物情况详见表1。
  表1  主要建构筑物及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
  建设
  类型 区域 建设内容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3000m2,结构为砖混结构,车间西侧为贴面板车间;东侧为拼接板车间
  锅炉房 锅炉房内设一台1t/h燃生物质导热油锅炉,建筑面积约150m2,结构为彩钢结构
  辅助工程 仓库 建筑面积100㎡,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暂存
  危废暂存间 建筑面积100㎡,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
  环保
  工程 废水 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内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
  废气 加工过程产生的甲醛利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锅炉烟气利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25m高烟囱进行排放                                                
  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经过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生物质灰渣、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生物质灰集中收集,外运用作农肥;木质边角料产生约30t/a,用作锅炉燃料
  危险废物 项目所用胶桶约0.1t/a,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同一收集处置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粉尘集中收集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同一收集处置
  项目产生粘胶边角料约2t/a,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同一收集处置
  项目产生废活性炭约0.01t/a,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同一收集处置
  公用
  工程 供水 利用厂区自建水井供给
  供电 电网供给
  6.产品方案及原辅材料
  ⑴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生产三聚氰胺板250000张/a;实木拼接板20000张/a。
  ⑵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2。
  表2  产品方案一览表
  车间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模
  贴面板车间 三聚氰胺板 张/a 250000 1.28m×2.5m
  实木板车间 实木拼接板 张/a 20000 1.28m×2.5m
  ⑶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料均为外购,可以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本项目主要原材料消耗、辅助材料消耗见表3。
  表3   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来源/贮存方式
  1 单板 m3/a 1000 外购
  2 三聚氰胺贴面纸 张/a 250000 外购
  3 木方 t/a 200 外购
  4 MUF胶黏剂 t/a 2 外购,桶装,每桶0.5t,临时贮存在车间内,贮存量约为2t
  7.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5。
  表5  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各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1 1t/h燃生物质导热油锅炉炉 YLL-700SW 1
  2 热压机 13压12 4
  3 全自动一体化拼板机 / 1
  4 梳齿机 / 1
  5 数控双端锯 / 1
  8.公用工程
  ⑴给水
  本项目三聚氰胺板及拼接板生产过程中不需用水,用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用水。
  ①职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共有员工10人,用水量按照80L/人·天计算,则本项目用水量为0.8m3/d(48m3/a)。
  本项目用水总量为48m3/a。由于项目所在区域无给水管网,故本项目用水由厂区自打深水井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⑵排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
  ①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共有员工10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m3/d(38.4m3/a)。
  本项目产生废水总量为0.64t/d(38.4t/a),由于项目所在区域目前无排水管网,故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
  ⑶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当地电网供给,能够满足其用电要求。
  ⑷供热
  本项目冬季不生产,生产用热由1台1t/h生物质导热油炉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的供热需求。
  9.劳动制度及工作人员
  本项目员工10人,全年生产天数60d,生产车间实行一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项目冬季不生产,无留守员工。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租用原有空厂房进行生产活动,设备已进场并安装完毕,经现场踏查,本项目车间未做全封闭处理,环保设备并未安装,本环评要求对生产车间进行封闭处理并加装环保设备。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城南二道口铁路西(迎新工业园区),项目厂界东侧为向海大街,隔路为砂石料厂;南侧为301省道,隔路为空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其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控制项目废水不外排。
  3、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及4a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合理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所在地及周围近距离没有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环境敏感目标 方位 最近距离(m) 人数(人)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 红旗村 东北 1600 1000 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开通镇 1500 3000
  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 / / / 保护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及4a类标准
  表1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序
  号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相对项目方位 相对项目距离 环境功能区
   X Y 户数 人口
  1 123.092988 44.784409 红旗村居民 300 1000 东北 16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2 123.076203 44.804785 开通镇居民 1000 3000 1500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
  浓度及产生量 处理后排放
  浓度及排放量
  废水 生活污水 COD
  BOD5
  SS
  氨氮 300mg/L、0.01152t/a
  150mg/L、0.00576t/a
  180mg/L、0.006912t/a
  30mg/L、0.001152t/a  0
  废气 锅炉房 颗粒物
  SO2
  NOx 80.21mg/m3、0.06t/a
  272.4mg/m3、0.0204t/a
  163mg/m3、0.01224t/a 3.208mg/m3、0.0024t/a
  272.4mg/m3、0.0204t/a
  163mg/m3、0.01224t/a
  生产车间 甲醛 有组织 17.0625mg/m³、0.0819t/a 5.11875mg/m³、0.02457t/a
  无组织 0.00819t/a 0.004095t/a
  粉尘 有组织 750mg/m3、0.72t/a 7.5mg/m3、0.072t/a
  无组织 0.08t/a 0.04t/a
  固
  废 职工生活垃圾 0.3t/a 0
  生物质灰渣 1.8t/a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生物质灰 0.0576t/a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粉尘及木屑 0.7128t/a
  木质边角料(用作燃料) 30t/a
  木质边角料(粘胶) 2t/a
  胶桶 0.1t/a
  废活性炭 0.01t/a
  噪声   本项目主要发声设备有热压机及锅炉风机等,经采取基础减振及墙体隔声后,厂界外1m处噪声值满足相应的3类标准要求。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城南二道口铁路西(迎新工业园区),项目厂界东侧为向海大街,隔路为砂石料厂;南侧为301省道,隔路为空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项目周围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及保护区,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的生态影响较小 。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
  治理效果
  废水 生活废水 COD
  BOD5
  SS
  氨氮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 不外排
  废气 锅炉烟气 颗粒物
  SO2
  NOx 利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25m高烟囱排放 废气达标排放
  生产车间 甲醛 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
  粉尘
  固体
  废物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固体废物不产生二次污染
  锅炉房 生物质灰渣 暂存于锅炉房内,外运用作农肥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生物质灰
  生产车间 木质边角料 用作生物质锅炉燃料,多余部分外售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粉尘及木屑 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粘胶边角料
  废胶桶
  废活性炭
  噪声   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满足相应噪声排放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城南二道口铁路西(迎新工业园区),项目厂界东侧为向海大街,隔路为砂石料厂;南侧为301省道,隔路为空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项目周围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及环境保护区,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的生态影响较小。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通榆县凯达木业有限公司投资20万元在吉林省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城南二道口铁路西(迎新工业园区)建设本项目,项目投产后,年生产三聚氰胺板250000张及实木拼接板20000张。
  2.产业政策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为通榆县凯达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属一般允许类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⑴地表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要求,本项目属于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评价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
  ⑵环境空气
  各监测点位污染物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说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位于达标区。
  ⑶声环境
  在本项目边界四周1m处监测点为中,各监测点位昼间及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及4a类区标准要求,说明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粉尘及甲醛,锅炉烟气利用布袋除尘器(效率96%)进行处理后通过25m高烟囱进行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利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效率99%)、活性炭吸附装置(效率70%)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封闭等措施降低排放量,经此措施处理后,车间粉尘及甲醛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正式运营后的切割工艺及锅炉风机设备会产生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安装隔振垫,切割机加隔音罩,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经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至厂界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物质灰渣、布袋除尘收集的生物质灰、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粉尘及木屑及木质边角料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生物质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生物质灰集中收集,外运用作农肥。木质边角料集中收集,用作生物质锅炉燃料,多余部分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粉尘及木屑、粘胶边角料、废胶桶及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
  本项目生产用热由1台1t/h生物质锅炉提供,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量分别为颗粒物:0.0024t/a;SO2:0.0204t/a,NOx:0.01224t/a。故本项目需申请总量为颗粒物:0.0024t/a;SO2:0.0204t/a,NOx:0.01224t/a。
  6.选址合理性结论
  拟建项目厂址选择符合总量控制有关要求,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均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及声环境原有功能,其环境影响在国家环境标准允许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选址可行。
  7.结论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因此企业若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营期的管理,严格控制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的有效治理,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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