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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5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通榆)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5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向海乡查格歹村东南侧,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56633.85万元,总圈地面面积272.4639hm2,占地均为盐碱地。现场址现状为盐碱地,场地地形平坦,光伏电场场区东、南、西侧为荒草地,项目1k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距离向海自然保护区8km,与项目场区最近的村屯为西北侧查格歹村,与场区场界最近距离约为350m。项目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为100MW,一次建成,光伏厂区内分为29个系统发电单元,项目建一座220kV升压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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