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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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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新建水井及锅炉变更项目 |
通榆县经济开发区风电路北侧(通榆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厂内) |
通榆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在厂区内新建6眼地下水井,井深125m,井径33mm,取水水源为承压(第III含水层组)。项目区单井出水量在30-40m3/h,开采水量为2078m3/d,72.73 万m3 /a,安装计量装置,实时监测、记录取用水量情况,用途为工业用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要求。另外将现有4台1t/h备用燃气锅炉调整为在用锅炉。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经大气扩散后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较大的影响;钻井过程将产生少量临时堆土,采取苫布覆盖,施工结束后回填;运输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运营期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10台锅炉共用1根烟囱,烟气直接经1根15m 烟囱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材料堆放场用苫布覆盖,避免雨水冲刷;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井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软水设备排污水以及锅炉排污水统一进入污水处理站,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肉制品加工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 - 2015)A 级排放标准(即污水厂进水指标)后,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消声措施,降低噪声级。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运营期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音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并利用厂房建筑及绿植隔音;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降低人为噪声,禁止或减少夜间生产,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放,并委托环境部门清运处置;钻井泥浆暂存于泥浆沉淀池,由专业打井队负责处理后外卖进行综合利用。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多层开采技术并配套分层止水装置,确保各含水层之间有效隔离,避免潜水与承压水相互污染;采用环状高压注浆封堵技术,通过对破损井壁镶嵌内套管,并在缝隙处进行环状高压注浆方式,加固井壁结构,恢复完整井壁,防止串层污染;新建水井远离污水处理站,防止因地下水开采形成的漏斗致使污水站建构筑物结构发生变化,发生渗漏风险,污染地下水; 节约用水,加强水务管理、降低耗水量;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安装计量装置,防止超采;注意水井的保护,在井周围设立标志,确保取水口安全。 |
中勘文保(吉林)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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