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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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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通榆春风20万千瓦风电项目(变更) |
通榆县八面乡四家子村、四平村 |
华能吉林清洁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 |
本项目总容量 2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 10MW风力发电机组, 风电机组叶轮直径232m,拟装轮毂高度140m;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 配套安装单台容量10MVA的华式箱式变压器20台。本项目新建1座220KV 升压站,安装2 台容量100MVA 主变压器。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为 632401.30M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3162.00h。 本项目总用地 43.1697hm2,其中永久用地 10.4865hm2,临时用地 32.6832hm2。永久占地中农用地约4.3784hm2,未利用地约 6.1081hm2;临时占地中农用地约 11.7468hm2,未利用地约 20.9364hm2。农用地主要为旱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及其他草地,未利用地主要为盐碱地及后备耕地。本项目占用后备耕地主要为其他草地。本工程升压站辐射环境影响单独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尽量避免雨季和大风天气施工,采取分段施工,尽快回填;表土和挖方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堆土场苫盖,设置截水沟;施工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及植被;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占补平衡、表土剥离以及土地复垦工作等措施。运营期及时平整施工场地,在路旁设置绿化林带;车辆在场内应减速慢行,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防火禁猎。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减少临时占地并缩短使用时间;路面及堆场定时洒水降尘;按照施工路线行驶,不能随意碾压;大风天气避免装卸料,粉状材料的运输车辆覆盖篷布;施工区布置在空旷位置,施工机械、车辆加强保养维护等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食堂油烟通过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小型餐饮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同时,采取车辆限速,大风天气禁止车辆在站区行驶,道路洒水等措施抑制扬尘。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采用临时简易的沉淀处理后回用、浇洒路面或绿化,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做肥料。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处理效率为40%)后与生活污水排至站区的化粪池,外委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定期清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管理运输车辆行驶时间及路线,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时段;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限制老、旧施工机械数量,及时维修保养;分时段的限制车流量及车速。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合理布局升压站和风力发电机组,做好风机、变压器等基础的隔振处理;选择低噪声设备,提高安装精度,加强日常维护;升压站和检修道路加强绿化,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加强车辆管理,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各风电机组最近居民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升压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及包装纸箱集中收集,外卖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门统一处理;食堂厨余垃圾(包括隔油池油脂)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铅酸蓄电池、事故油交由资质单位立即清运处理;废润滑油以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事故油池、危废贮存点重点防渗,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化粪池重点防渗,主变区进行一般防渗,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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