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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通榆中钿玄武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玄武岩连续纤维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2-2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榆中钿玄武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玄武岩连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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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榆中钿玄武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玄武岩连续纤维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经济开发区风电大路北鑫源纺织东侧

 

 

 

 

通榆中钿玄武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设计年产4万吨玄武岩纤维无捻纱,共设计34条高集成玄武岩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总占地面积2816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进行1#综合车间改造、综合楼改造,新建检测化验车间及配套设施、2#生产车间。改造内容为对利旧建筑进行围护结构及内部结构改造,以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道路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覆盖处理;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规范操作,定期养护;尽量避免在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施工场地全围挡、工地物料全覆盖、施工现场路面全硬化、进出车辆全冲洗、密目网全包围、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营期熔炉烟尘、烘干有机废气、物料储存及转运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工业炉窑周边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厂界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食堂设置统一抽排风系统,食堂油烟经风机抽送至油烟净化装置内,经不低于楼顶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表2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污水管线内;施工车辆不在施工场地进行洗车作业。运营期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最终进入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装减振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固定且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搭建隔音棚或单面声障;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居民稠密区,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穿过村镇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高噪声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采取轮流工作制,并要求配戴防护耳塞。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定期外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废弃包装材料暂存于临时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动植物油、地面清扫粉尘、废原料包装袋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铂铑合金漏板、废氧化锡电极、浸润剂

包装桶、废耐火砖由厂家回收处理;废丝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及润滑油暂存于危废

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地面、仓库及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设备用房进行一般防渗;综合楼、检测化验中心及实验车间、门卫、场区内道路全部进行地面硬化。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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