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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2-2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通榆县风电大路与吉祥街交汇处

 

 

 

通榆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2116MW燃煤锅炉及配套超低排放环保设施,并建设配套的土建工程及附属设备,预留 1×116MW热水锅炉位置。敷设供热一次网DN900管线路由长度271米,DN700管线路由

长度257米,将热源的循环供回水与区域内的既有管线进行连接。厂区占地面积约545928.58m2,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替代宏宇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北锅炉房 1×77MW往复炉排热水锅炉+1×70MW往复炉排锅炉

+1×46MW往复炉排热水锅炉各 1台及南锅炉房 1×32MW热水锅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落实等量替代,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 SO2 23.24t/a

NOx 33.63t/a、烟尘4.47t/a,项目建成后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 49.18t/a

NOx 122.93t/a、烟尘 8.84t/a。供热范围为通榆县开通镇内风电大路以南区域,新发街以西区域(除八趟房地块、党校南地块、知识分子楼地块以外)。集中供热面积361.89m2,总供暖热负荷175754.28kW

宏宇南北厂区现有锅炉拆除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新增供热管网建设内容设计未定,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封闭运输并用苫布苫盖;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或绿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及时运走;避免大风天气施工;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维护与管理,使用优质燃油。运营期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带余热回收系统)+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法脱硝工艺处理后,经80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浓度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及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地坑、转运站、转运层分别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地坑输煤粉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转运站转运粉尘经除尘器顶排气口排放(28.2m),转运层转运粉尘经除尘器顶排气口排放(20.5m)。原煤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转运站粉尘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除尘器顶排气口排放(28.2m)。炉前煤仓粉尘、石灰石粉仓粉尘分别经无压袋式收尘器处理,处理后炉前煤仓粉尘经除尘器顶排气口排放(28.2m),石灰石粉仓粉尘经除尘器顶排气口排放(20.5m)。上述粉尘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室内贮煤场、运输车辆、除灰渣系统装卸、输煤及仓储等环节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密闭、苫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去除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楼顶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2.0mg/m3)要求。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出,经周围空气稀释扩散后,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指标要求。脱硝系统氨逃逸采取合理选择温度窗口和喷射点,减少尿素用量,控制氧气进入量,优选SNCRSCR系统的喷射策略,使SNCR反应在合适温度窗口停留足够长时间等措施,确保脱硝系统氨逃逸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袋装尿素采购进厂后在封闭锅炉房内堆放,尽量缩短堆放时间,确保无组织排放氨气至厂界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型移动卫生间,定期清抽,运至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运营期锅炉排污水、脱硫系统排水、经沉淀处理后的输煤廊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回用于除灰渣用水;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水部分用于除灰渣系统用水及输煤廊冲洗用水,多余部分软化水制备排水、生活污水及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经油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空压机含油废水、厂区内二次热网排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经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午休时间和夜间施工,必须连续作业时,报环保部门批准,在高噪声作业前及连续施工时及时公告施工时间,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有些机械噪声超过劳动卫生标准时,实施劳动卫生防护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远离居民,设置隔声屏障,设2.53m高施工围护,封闭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尽量选择低噪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选用隔声及消音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风机加装消音器和隔声罩,锅炉排气口设置消声器;锅炉房旁进行绿化;运输过程中限速行驶并减少鸣笛。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中钢材边角料、木材加工边角料和废弃包装物可回收外卖,其他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外运至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场废沥青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油漆桶、废含油毡布吸收混合后封存处置,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餐厨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锅炉炉渣、锅炉烟尘、石灰石粉仓除尘灰全部综合利用,用做建筑材料及筑路材料等;脱硫副产物经脱水后,暂存在锅炉房内,定期外卖水泥厂制水泥;废包装物由废品站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炉前煤仓、输煤地坑、转运站、转运层除尘灰、输煤廊冲洗废水沉淀池污泥送至锅炉房做燃料;废催化剂、废机油、空压站过滤器产生的废油和废过滤介质、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地埋污水管道进行重点防渗,室内贮煤场、渣库、锅炉房进行一般防渗,办公区、设备用房为简单防渗,应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吉林省励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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