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景能源通榆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远景能源通榆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专家审查意见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该《报告表》基本符合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要求,可作为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依据之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风电大路 4880号,建设性质为改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占地面积40平方米。项目规模:项目于现有厂区东侧拟建占地面积40m2,1层,主要用于存放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分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风机+提高操作人员水平,定期巡检,避免泄漏,油桶封闭存放,缩短贮存周期等措施,须使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设备,建设单位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采取吸声减振等措施,定期保养维护,保持其良好运转状态,经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暂存厂区垃圾箱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清洗剂包装桶、沾染物(含油抹布、含清洗剂抹布)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外排外售。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采用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保证表面无裂隙对贮存库进行地面防渗,采用防渗混凝土,渗透系数≦10-10cm/s,以保证事故状态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危害。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避免危废出现泄漏。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排除火灾隐患,易燃易爆品妥善收集处置;按照消防要求设置灭火器材。加强对员工进行风险意识、风险知识、安全技能、规章制度、应变能力等素质等各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按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求,严格执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在发生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时控制泄漏物和消防废水进入下水道。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总图布置和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准备各项应急救援物资。危废暂存间禁止吸烟,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禁止明火作业;设置醒目易燃品标志。灭火介质准备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水雾。
(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完善污染源监测计划。同时应制定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合理布设地下水等环境监测点位,须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监测结果。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一步采取污染物减排措施。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该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