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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敬业路工程(生态大街-K1+750)

发布时间: 2023-03-0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敬业路工程(生态大街-K1+750)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敬业路工程(生态大街-K1+750) 

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敬业路,工程起点为生态大街K0+000,终点为K1+750 

通榆创富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起点为:生态大街,终点为:K1+750,全长1750m。沥青路面铺装面积62423.04m2,人行步道砖铺装面积8802.98m2,消防水鹤1座,交通标志25处,智能公交停靠站7 处,LED 电子诱导屏4处,路灯 88盏等。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问题污染环境。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道路施工时须采用彩钢瓦围挡,堆料使用苫布遮盖,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须采取密闭措施,设置运输指定通道,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须减速慢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现场;施工场地须定期洒水,防止浮尘,特大风日禁止施工;项目须使用成品沥青,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加热熔解。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须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车辆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试压废水经沉淀后自然蒸发,不得外排;消毒废水须采用罐车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四周设置施工围挡,并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主要施工机械采取加防振垫、包覆和隔声罩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辆走行时间,夜间运输严禁鸣笛,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吉林省清山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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