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规定,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对吉林五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提出的《吉林五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审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吉林五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所提请求。批准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
特此公告。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