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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通榆吉宝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2-11-0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榆吉宝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榆吉宝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立交桥南长白公路西 

通榆吉宝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年拆解废旧小型客车5000辆(折标5000辆),轻型货车1000辆(折标3570辆),电动汽车2000辆(折标2000 辆),合计年拆解标准汽车10570辆。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问题污染环境。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割烟尘和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及无组织粉尘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氟化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房外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有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烟囱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不得外排。地面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锅炉废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4)噪声染防治措施:安装减震垫等基础减振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类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尾气净化装置、发动机油、制动液、变速箱油、玻璃清洗液、防冻液、汽油、柴油、废制冷剂、废油箱、废机油滤清器、废含汞开关、电路、板、光源、电容器、电子零部件、污水处理隔油池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可利用材料(包含石棉、海绵、内饰材料、轻质材料)、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回收粉尘主要成分为钢铁,外售废品收购站。锅炉灰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用作农肥。 

  

  

  

  

吉林省晨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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