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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吉西基地鲁固直流140万千瓦外送项目1-1(风电200MW)

发布时间: 2022-11-0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西基地鲁固直流140万千瓦外送项目1-1(风电200MW)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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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西基地鲁固直流140万千瓦外送项目1-1(风电200MW) 

白城市通榆县八面乡 

通榆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装机容量200MW,包括40台单机容量5.0MW,轮毂高度110m,叶片192m的风电机组,配套40台单台容量5.5MVA箱变,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过程中须控制作业带面积,现场设置基本保护措施,及时夯实回填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占压和破坏,施工结束后根据地区生态特征,及时选用合适植被类型进行恢复措施和绿化;合理规划和设计,不得随意堆放施工机械和设备,剥离的表层土须单独堆放,并用密目防护网进行覆盖。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须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加强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及粉状物料的封存,控制粉尘产生。同时须采用环保型机械设备,使用高油号燃油,合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定期对机械及车辆进行检修保养,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及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须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同时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洪沟,疏水引流,回用于场地降尘,避免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4)噪声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对施工车辆严格管理,避开噪声敏感时段,避免对车辆行驶路线两侧的居民活动产生影响。风机运转和箱式变电站的运行经隔声、减震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处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1类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统一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全部暂存于场区内分类垃圾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理,不得外排。废坏电池、废润滑油以及废叶片由厂家技术人员直接带回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须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内进行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置,不得擅自处置外排。 

  

  

  

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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