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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榆县建兴商砼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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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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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建兴商砼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胡家店村 |
通榆县建兴商砼有限公司 |
目占地面积为13550m2,包括商品混凝土拌区(10000m2)和水泥稳定土拌合区(355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商品混凝土拌合区、水泥稳定土拌合区、原料堆场、办公及休息室、库房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25万m3、水泥稳定土18万t。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扬尘、烟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问题污染环境。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循环使用。 3)废气:储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罐顶布袋除尘系统排气口(储罐高15m)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搅拌机粉尘通过自带除尘系统除尘后,在排气口处再经雾化喷淋除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原料堆放、转运、卸载粉尘,设置洒水降尘、围挡及防尘网等设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噪声:厂区噪声主要来自搅拌站、运输车辆以及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隔声材料以及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回收利用;不合格产品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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