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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吉林省伟恒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排水管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6-2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伟恒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排水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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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伟恒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排水管建设项目 

 吉林  白城  通榆  开通镇繁荣街通乾路 

吉林省伟恒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繁荣街通乾路占地面积13781.6m2,建筑面积2420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成后年产内径300-1200mm排水管10m内径1350-3000m排水管10m,共计年产20m排水管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扬尘、烟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问题污染环境。 

2)废水:项目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排水包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锅炉软化排水及冷凝水。锅炉软化排水及冷凝水用于厂区喷洒,抑制粉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储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废气:储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罐顶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储罐高15m)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要求搅拌粉尘墙体阻隔+人工收集;原料堆场粉尘采用洒水降尘,同时设置围挡和防尘网,经治理措施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要求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60%以上)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型饮食业要求;焊接烟气通过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装置稀释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噪声:厂区噪声主要来自搅拌站、运输车辆以及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安装减震垫,隔声材料、风机加隔音罩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餐饮垃圾(含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布袋除尘器及人工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焊渣、锅炉灰渣、锅炉除灰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卖综合利用脱模剂废桶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厂家回收。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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