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31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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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编办《关于同意通榆县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等事宜的复函》(吉编事函〔2016〕442号)文件,成立通榆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加挂通榆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牌子,为隶属于通榆县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待遇。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科技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研究拟定加强全县农民科技教育的办法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辖区内农民科技教育研究、科技知识普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三)负责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及各类劳动技能培训,农民创业培训等项目(工程),为培养实用人才提供服务。 

  (四)负责全县农业中等教育招生及教学管理工作,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及技能鉴定,农村党员干部有关培训及远程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职业技能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通榆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的日常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科技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 

  (二)教务科 

  负责承担全县乡(镇)、村干部和全县农口专业人员学历教育达标培训任务;负责全县农业中等教育招生及教学管理工作,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 

  (三)培训科 

  研究拟定加强全县农民科技教育的办法和工作计划和实用技术推广和普及任务,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技能培训,农民职业教育及技能鉴定,农村党员干部有关培训及远程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职业技能 

  (四)财会室 

  负责编制财务计划、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算,制定和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负责职工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学校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任务,核定通榆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通榆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13名事业编制。编制比例结构:专业技术岗位编制13名。 

  四、领导职数 

  核定通榆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通榆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单位领导职数4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3名)。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强化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按照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开展活动。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与公益服务职能无关的其他活动。 

  (三)分类后,除国家和省明确政策规定外,原编制经费形式和人员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原实行的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维持不变,待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四)三十日内,按“三定”规定理顺名称和职责,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事宜。 

  六、附则 

  本规定由通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通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