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8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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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999号)和省管局《2019年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吉管发〔2019〕3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  

  

2019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丽通榆,深入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活动主题 

  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绿色发展,节能先行”,低碳日主题是:“低碳行动,保卫蓝天”。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7日至23日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其中6月19日为低碳日 

  三、活动安排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 

  (一)主题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白城建设。各部门要围绕以推进绿色高效制冷行动、绿色消费、废旧物品回收、生活垃圾分类等为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普及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低碳日实践体验活动。在低碳日当天(6月19日),各单位同步开展“低碳行动,保卫蓝天”主题实践活动和宣传活动,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三)加大媒体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四)印制节能宣传画、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各单位、各部门可在公共机构节能网站下载2019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海报、宣传视频等。各级公共机构均要自行制作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生活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条幅,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进行摆放和张贴、悬挂,同时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等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做好本地、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低碳日体验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二)高度重视。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县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突出地方特色的活动,积极组织绿色消费推广活动,动员民众绿色出行、积极参与节能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倡导过紧日子的思想,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三)抓好落实。宣传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效果。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将图片音像资料及总结材料于2019年6月25日前报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57122880@qq.com),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及报送稿件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王晓艳,联系电话:422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