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7-03-21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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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同时按照县政府2017年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安排2017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达到的目标

  通过财政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通过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有关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非税收入征管使用过程中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保证政府非税收入能够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上缴国库。

  二、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从3月下旬开始至12月末结束。对全县教育、住建、卫生计生、人社、水利、林业等县直部门及开通镇、瞻榆镇、鸿兴镇、向海乡等乡镇会计信息质量及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上述部门和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检查。

  (二)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由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具体落实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436—4262753。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以前年度有关联的,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在检查中发现有经济问题的,依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的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望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准备,接受检查。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