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通政发[2015]8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县政府决定保留、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一、县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225项。
二、取消和调整县级行政审批项目190项。其中,取消(暂停)行政审批项目35项,合并行政审批项目92项(合并后减少70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54项,不列为审批项目9项。
三、取消和调整非行政审批项目144项。其中,取消的非行政许可项目2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非行政许可项目122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四、承接和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14项。
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和监管,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附件:
1、县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县政府决定取消(暂停)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3、县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4、县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项目目录
5、县政府决定不列为审批项目目录
6、县政府决定新增或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7、县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8、县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通榆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